第540章 赶出厂外
作者:
九月初四 更新:2023-03-17 02:47 字数:2093
沐红玉前世的那些记忆渐渐淡化,沐青翡也发觉她每天起来总要忘掉一点什么。
她明明都用纸笔记下来的,可用来记录的本子每天翻开都是空白的,她也弄不清楚前一天有没有记。
北郊自来水厂家属区里,邓洋和沐青翡夫妻俩年前突然住进来还不觉着有什么,可年后被人赶出去就出名了。
云家是在大年十五过了被要求清算家产,云启年在自来水厂的这份房产便被查了出来,按规矩是要充公的。自来水厂家属区其实和云启年没什么关系,就是曾经在这边当过一段时间厂长,如今的厂长算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所以在这边给他留了两套房子。
墙倒众人推,之前自来水厂厂长都还为了奉承云启年主动给邓洋夫妻俩送了工作岗位和一些年礼;到了云家出事,这厂长也是反应最快的,赶紧主动联系了来调查的人,并且说了他年前收留了一对乡下夫妻的事情。
厂长带着人到的时候还早,邓洋正在烧东西。一张纸上隐隐还能看到几个在京城比较活跃的年轻人人名儿,厂长就跟抓到什么大事件一样几步上前,从盆里抢出来一张烧了一半的纸,发现上面写着譬如:“郑幸遇到大江,创办科技公司;武田出国留学,背着杨家小姐养了两个外国妞……”
“这都胡乱写的什么东西啊!”上面的字厂长都认识,但合在一起却有些不知所谓。
厂长身后两三个调查人员倒是眉头一挑,郑幸和武田年纪都不大,都还不到二十,还乖乖在学校里念书呢。武田倒是追着杨家小姐在跑,可杨家小姐那样子不像是会回应的啊。
外面的动静总算是引起了屋里沐青翡的注意,套上衣服走出来就见着那烧得只剩下小半的纸页,恍然大悟:“我是说我每天都有做记录为什么会不见,原来都是你给我烧了!你为什么要烧我的东西,这些可都是安身立命的好东西。”
邓洋十分疲劳,木着脸对厂长和厂长身后的人说:“这是我媳妇,她脑子有毛病,你们不要介意。”
“谁脑子有毛病!”沐青翡被脑海里越来越少、越来越混乱的记忆给折磨得本来就有点神经质,再发现自己每天那么努力做记录的本子竟然被邓洋拿去烧掉,人是真的快疯了。再加上披头散发、衣裳纽扣都有点错位的样子,和精神有问题的人还真是没什么两样。
尤其是她冲到邓洋面前要辩解的模样,早已没了在帆江厂时候温柔如白莲的美丽清雅模样。看着眼前这张变形的面孔,邓洋长期以来的坚持在此刻崩塌。他颓然地揉了揉脸,并不打算再和沐红玉解释,而是问来人:“厂长来是通知我什么时候上班的吗?”
虽然看起来不太像,但邓洋还是抱着这个奢望问了句。年后他就没再见着云家的人了,本来说好过大年的时候会给他们送一笔钱来的也没踪影。
厂长今天空着手来不说,后面跟的人还一看就不像是善茬。
果然,邓洋话音才刚刚落下,厂长就是一跳:“你可别乱说,谁给你说过工作的事情你找谁去。反正我没给你说过,我也不能随随便便给人工作,我是来收回我们自来水厂的家属房的。”
为了给自己减轻罪责,厂长还不忘标榜下自己积极:“现在我们厂的职工还正差房子住呢,怎么就把房子给了外人!这事情一定要严查。愣着干什么,赶紧地往外搬,现在就搬!”
说着,厂长还直接进了门,发现桌上的包并不是原来有的,拎起就扔出了门外,门外走廊太低,抛物线有点高,直接越过了栏杆飞到了院子里。
本来厂长到这边家属院就引人注目,再有这么个动静,不少人都钻出来看热闹来了。厂长还没停,又是几样邓洋和沐青翡来了这儿才置办的东西被扔了出去。
邓洋和沐青翡都顾不上吵架了,沐青翡去抢她的笔记本,她已经忘了上面所有写过的页面都被邓洋给烧了,就觉得那是她安身立命的本钱。邓洋则是去抢装证件和钱财的包,两人目标明确,都抢到了各自的东西,但屋里包括枕头、被子,都被厂长给扔到了楼下。
“钥匙给我!”这两套房子本来就连家具都齐全,年前两人进门到现在门都没出过,自然也不可能置办多少东西。就是这床单被子还是厂长显殷勤帮忙置办的,现在明面上是丢的沐青翡的东西,实际上是厂长自己的血啊。
眼看屋里的东西什么都丢出去了,厨房里的那些大可不必那么浪费,厂长手一伸。然而还没等邓洋开口说话呢,他又直接甩了甩手:“算了,等你们走了这边我直接让人打扫了换锁。赶紧走、赶紧走,我们家属区可不能让外人在这里久待。”
厂长后面两个来调查的人相视一眼,默然地没有开口。但等邓洋和沐青翡捡了院子中间的东西狼狈往外走,两人悄悄就跟了上去。
邓洋将地上的东西全都裹在床单里,打成了一个包袱,问沐青翡:“这东西你要不要?”
沐青翡死死抱着自己的笔记本,眼神茫然:“不要,我只要我的笔记本,这能让我过上好日子。我要嫁给杨峥,我要做富豪。”
邓洋“嗤”地一下就笑出了声,“杨峥是谁啊,是你想嫁就能嫁的吗,真是疯了。”
邓洋把包袱往身上一甩,认准了个地方,拉着沐青翡就往前走:“我们去把婚离了吧,你想找谁就去找谁。这些东西你不要我要,另外这里一共还剩一百二十块钱,我只要二十,一百给你。”
这个年代结婚证就是一张薄纸,并没有留什么底。要离婚也不那么复杂,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个证明就行,两人现在也没在户口所在地,只能先找派出所写个条子有个见证,以后两人就各奔东西、各不相干了。
也幸好两人这不是在益县,要不然口水就能把人直接淹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