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节
作者:乱莲      更新:2023-03-18 08:15      字数:6514
  说话的是同样是翰林院一个官员,四十来岁,长年不得志,当年也是踌躇满志,可惜入朝二十年官位都没挪动一下,莫子归是新科状元,很快接手比他重要的职务,没有资历,莫子归凭什么骑在他头上!还不是靠了裙带关系,妹妹牺牲色相,嫁给了少将军淳于谙。
  面对刁难,莫子归云淡风轻一笑,笑意却没到达眼底,他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只是反问了一句,“邱大人,何解?”
  朝堂之上,竟然被挑衅,邱大人面色铁青,有些拉不下脸来,一个新科状元就如此嚣张,可了得?可是莫子归是皇上看中的人,听说还是白家小姐乘龙快婿的人选,他又不好说什么,只得忍气吞声。
  莫子归懒得和这些人浪费口水,他站在原地,接到众人疑惑的眼神,并不忙乱,如松如竹,面色淡然。
  耶律楚阳是一个心软重感情之人,可别忘记他也是一个皇上。任何上位者都不希望有人脱离自己的掌控,特别是手下的官员,若是他表现的太过圆滑,定有拉帮结派的嫌疑。
  如今这种清高的模样,耶律楚阳不但不会反感,相反的,会更放心,就好比尹大人,作为左都御史,经常上书弹劾百官,几乎官员们都会对他恨得牙根痒痒,抓到小辫子群起而攻之,但是尹大人的官位始终坐得稳稳的,因为他深受皇上信任,就连弘德帝那么偏心眼的皇上都明白这个道理。
  如莫子归所想,耶律楚阳的确面上带了笑意,他对着邱大人说道,“邱爱卿,这事是你误会了,莫夫人给皇后写过书信,提及此事,因为是第一年试验,也保不准成功的几率,这几天北地秋收,也快有新消息传过来。”
  “皇上,臣不敢。”
  邱大人连连摆手,脸色越发的通红,心里更是恨莫子归,这种事情他一定知晓,偏要隐瞒,害得自己在早朝丢了个大脸。
  莫子归无所谓,耶律楚阳的做法表面上是解释,实则在拉仇恨,足可见人心,百官太团结不行,必须讲究制衡,划分两派,斗来斗去,皇上在龙椅上看戏,见哪方势头太旺盛,打压一番。
  皇权统治也就是这么回事,莫子归看透了一切,看透了人心,对这种小把戏不屑一顾。前段从北地急匆匆归来,是在处理鬼罗刹内部纷争,有流言散播称耶律楚阳不是耶律家的血脉,若是这样,鬼罗刹没有必要为一个外人做牛做马,这件事影响不下,而且当年白皇后如何偷人,和宫中侍卫偷情也说得煞有其事。
  这是阴谋,也是一个圈套,耶律楚仁的把戏。一个逃亡中的皇子,所作所为能影响到鬼罗刹内部,确实是个人物,木兰曾经在耶律楚仁手下做探子,也对他多有赞赏,甚至是惧怕。
  可惜了,如果耶律楚仁比较正常,不残暴,鬼罗刹会选择支持他上位,以他的能力,或许现在大秦早已经收入囊中。不过也没什么可惜的,大周需要一个心思正的人做皇上,而不是残暴置万民于水火之人。
  泗水城和溧水城全部纳入大周版图,耶律楚阳十分兴奋,这个时候有官员传来了好消息,白若尘和水零黎夫妇在南边也有大作为,先后出访了十余个小国,威逼利诱,终于和这十几国君主达成共识,以后每三年来朝贺一次,年年向大周进贡,以大周为首。
  溧水城被占领的消息,很快就会传到南边去,相信那个时候,原本采取观望姿态的小国也能在其中做个选择,目前来看,如果大秦没有杀手锏,很难有反攻的机会。
  淳于谙的城北大军还是选择驻扎在泗水城,这样进可攻,退可守,是个极佳的位置。青璃离开溧水城之前,去城郊的小院看了看尼玛,留下一些她在知府后宅顺来的生活用品,有米面,桌椅板凳,油灯烛台,还有一口盛水的大缸,花布棉花和炭盆。
  为了装这些东西,青璃专门雇了一辆牛车,一路上颠簸着。
  尼玛最近在照顾老乞丐,老乞丐有吃有喝,不用住在破庙里,身子也好了,白日里在院子晒太阳,和尼玛讲讲曾经的故事,尼玛很喜欢听,无论是村里的家长里短还是鸡毛蒜皮,这和她原来生活的地方完全不同。
  青璃到了小院的时候,尼玛正在院子里洗衣裳,见到她进门,连手上的水都来不及擦,急匆匆地站起身,“卓玛,你还好吗?我听说大周占领了溧水城,知府也死了,我就想着你一定会没事!”
  “我去知府后衙找你,可是上面贴了封条,大周的士兵不让我进去!”
  尼玛很是激动,一口气说了好多,这才上前抓住青璃的手臂,上下打量,“你没事吧?是不是?”
  尼玛的手上湿漉漉的,把青璃的袖子都弄湿了,可是青璃却没有一点嫌弃的情绪,她的脸上灿烂如花,安慰道,“放心吧,你看看,我给你带来的东西!”
  青璃解释说,知府后衙被大周士兵查抄,但是对她们这些人还可以,每个人可以挑选几样东西,她就选了一些得用的,送给尼玛。
  天马上就冷了,车上有棉被之物,还有木炭,米面,就算尼玛食量大,也够一段时间的生活。过不几天就到了中秋,青璃从空间里搬出几条腊肉,一小筐子的野鸡蛋,一些好存放的土豆,红薯,萝卜等蔬菜,统统带过来。
  车上还有几只空间里捉的鸡崽,让尼玛和老乞丐养着,等到了冬天过年的时候,刚好可以宰杀吃肉。
  尼玛还是个勤快人,最近一段日子没有上街道等着人抢亲,有了屋舍,有了亲人,她这种心思也就淡了。
  院子里被收拾得整洁,屋舍明亮,窗户上的高丽纸换了新的,外面的墙皮涂抹了一层白灰,尼玛力气大会做一些木工活计,用木板在院子里搭了一个晒衣用的架子。
  墙角,薛蓉买回来做装饰菊花开的正好,一个市井人家的小院,处处是温馨。
  尼玛没有去看东西,第一时间打量了青璃,她焦急地询问那天之后发生了什么事,脸色愧疚,她会觉得都是自己带来的麻烦,如果那天不在街道上拿荷包,也就不会被官差盯上。
  “这个不怪你,你可不能这么想。”
  青璃调皮一笑,拉着尼玛和车夫一起卸下东西,片刻之后,小院的角落被堆放得满满登登,尼玛以为青璃要和她一起生活,兴高采烈,忙着把东西归位。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虽然才相处了几天而已,可是青璃却有一种不舍。尼玛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子,比不得她的姐妹们,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被这个脑子一根弦的尼玛感动。
  淳于谙得知青璃喜欢渐变色的皮草,接手溧水城后第一件事,带着她到铺子里去闲逛,彼时青璃穿着一身火红色的衣裙,早就摒弃了异族女子的装扮,她受到的是女王一般的接待。
  身边站着个高位的男子,是她的夫君,她的身份再次转换,从一个卑贱的异族女,变成了北地人人敬仰的少将军夫人。掌柜伙计端茶送水,笑脸相迎,直言不要银钱,只要少夫人光临就是他们莫大的荣幸,可是他们怎么知道,她曾经来过。
  青璃不怪别人,捧高踩低是最普遍的社会现象,从古至今,人们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劣根性,这并不能说谁对谁错,只是再一次让她知晓权势的好处。
  老乞丐从屋子里慢慢悠悠的出来,原本垂垂老矣的模样,这几天也调整过来一些,塌陷的双颊有了肉,对青璃到来格外开怀,话比往常还要多。
  虽然儿女不孝,把他赶出家门,过了一段时间的苦日子,可老天有眼,让他在临终前感受到温暖,以后长眠地下,也不怕没有烧纸的人。
  简单的小院,朴实无华的人,这是青璃以后不会再拥有的生活,人到了这个地位之后,总得继续往高处走,只是偶尔转身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也会失去一些什么。
  三人在一起喝茶聊天,茶叶是邻居送来的粗茶,和街道边上一文钱一碗还免费续水的一样,喝到嘴里都是茶叶沫子,青璃却觉得这先苦后有茶香的味道正是预示着人生某个阶段。
  这可能是最近最后一次相聚,青璃出去了一趟,回来采买了一些油盐,足够两个人用上好长时间,她从空间里抓了一条大鱼,用拿出几包海里的干货,做了一个鱼肉馅料的馄饨,汤就用紫菜,撒点细细的葱花,尼玛吃了小半盆,意犹未尽。
  欢乐的时间总是短暂的,黄昏将至,青璃到了告别的时刻,尼玛不相信她就这么离开,哭丧着脸,拉着她的手,希望能挽留她。
  “尼玛,以后我还会来看你的,我们打勾勾。”
  不远处,淳于谙在一颗树下静静地等待,青璃知晓他已经来了好久,要接她回家。
  “卓玛,希望你能早日成亲,下次见面,你能不戴面纱的回来。”
  尼玛送出美好的祝福,此刻夕阳西下,火红色的朝霞一片一片,太阳在发挥它落山前的最后余韵。尼玛和老乞丐站在原地,不时地挥手,一直到青璃的身影,消失在这个狭窄弄堂深处,他们仍旧不愿意离开。
  “舍不得的话,以后来就是。”
  淳于谙感受到自家娘子的情绪有些低落,他用手轻轻地拍拍她后背,安慰了一句。
  前两天拿下溧水城,薛谦和夏荷爆发史上最激烈的争吵,薛谦已经投靠了城北大军,不过仍旧不接受夏荷的做法,二人激动有些不理智,彼此不再说话。
  今天一早,大秦京都传来消息之后,薛谦得知大秦皇上满门抄斩的旨意,惊得一身冷汗,他真的没想到,宇文鲲一面之词就可以只手遮天,事实证明,愚蠢的那个人是他,多亏天儿找回来,而他也投诚,不然的话,什么都没做就要见了阎王,真真冤枉死!
  于是薛谦虽然觉得夏荷不太信任他,暗中算计,却也能理解她的意图,主动求和,虽然二人还是不冷不热,却有冰释的意味在里面。
  因为淳于谙率领城北大军占领溧水城,青璃的身份也在薛家得到了曝光,最惊讶的不是夏家姐妹,是薛蓉,想想就后怕,她自己竟然骂过少夫人是下贱的异族女子,多亏青璃大度,不然她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走之前,青璃见了薛蓉一面,怀有身孕那件事,就当她不知道,会保密,也希望薛蓉以后能找到一个好男子,不在被所谓的爱蒙蔽双眼。
  不出所料,战事结束之后,那将士又回过头找薛蓉,被薛蓉冷冷地拒绝,孩子已经不在了,两个人更是没有了联系的纽带,往事,就当做是一场梦境吧。
  用了一天的时间回到平阳城,总是有恍若隔世之感。文氏好几日没见到青璃,自然有很多话说,府上一切正常,丫鬟婆子各司其职,也没有她操心的地方,不过青璃不在,没了说话之人,觉得日子有些无聊。
  “娘,我这不是回来了吧,您看我在溧水城带过来的皮毛,这种渐变色,咱们平阳可没有。”
  青璃说着,让婆子抬上来一个大箱子,里面是和淳于谙一起采买的各式皮毛,只要青璃的眼睛在一种款式上停留超过三秒,淳于谙立刻对着掌柜点头示意。有时候青璃觉得款式挺丑,是她走神了。
  “不错,这染色工艺复杂。”
  文氏用手摸着上面的皮毛,温和地笑道,“小璃啊,以前在京都,这个时节还热着,在北地不同,我听说有些老人受不得寒,早早穿上了薄棉衣。”
  八月十五中秋节还没有到,白日气温很高,到了晚上,又无比寒凉,就是这样的节气。而且现在北地已经秋收,家家后院种上了过冬要吃的大白菜。
  去年中秋节,青璃刚回到北地,她给了淳于谙一个惊喜,与城北大军在沙场上欢度,如今有是一年,过得真快,她已经成了淳于谙的夫人,名副其实的少夫人,而婆婆文氏也留在了北地,该如何庆祝,现在她心里没谱。
  “过不了几天,就得冷了,下人的棉衣是不是也要采买出来?”
  开府不久,也没有针线上人,青璃的衣衫都是于嬷嬷和麦芽在做,府上下人春秋的衣衫比较简单,都是丫鬟婆子领了布料自己缝制,而棉衣比较繁琐,府上事忙,下人们腾不出来工夫。
  文氏随口问了一句,都说北地严寒,冷得刺骨,滴水成冰,自家的棉衣必须做得厚实一些,她不愿意薄待下人。
  “娘,正要和您说呢,我准备找一家绣房接活儿,明儿就请人上门来量体裁衣,每个人发两套。”
  这次家里下人的棉衣也做了改动,尤其是车夫,门房等经常出门走动的下人,手肘,腿的关节部位缝上皮子,省着寒风钻进去,而平日在后宅走动的丫鬟婆子,在手肘出缝制一圈,可以防水。
  另外,棉衣采取现代的样式,一左一右用皮毛做两个口袋,方便放一些小东西,这样简单好看,去年青璃有一件这样的棉衣,看过的都纷纷效仿。
  “以前总是听谙儿说北地多冷,今年就留在这边过年了,大不了就猫冬,不出门。”
  文氏想象了一下冬日里下大雪的日子,眼里浮上一抹欣喜之色,能在有生之年,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感受从来没有过的气候,对她来说真的是一种尝试。
  用不了一个月,平阳就要下小雪了,天冷的就是那么快。趁着现在不太忙,青璃吩咐仙草和石榴把一直闲置的暖阁收拾出来,等冬天天冷,坐在炕上,上面放着一个小炕桌吃酒,吃茶点,最是舒服不过。
  离开府上几天,实则也堆积下来一些琐事,丫鬟婆子不敢打扰文氏,一直压着。等青璃回来,众人松一口气,如找到了主心骨,各个铺子的掌柜纷纷送来账本,一时间,府上人来人往。
  平阳附近的庄子已经收获完毕,虽然其他地方减产严重,但是自家的新粮种得到了丰收,是其他粮种丰收最鼎盛时期一倍多,这个数字是惊人的!在北地引起不小的震动。
  一些有钱人家的大老爷们喜欢跟风,口碑也是一传十,十传百,最后什么流言都有,还有读书人推崇,称此米为“神仙米”,吃后可以产生不老,不然为何粮食减产,神仙米却丰收,这定是得到上天的庇护。
  很短的时间,神仙米的价格一路飙涨,翻了几番不止,青璃赚了个盆满钵满,这是她没有想到的,天地良心,把新粮种起名为神仙米面的那位,真的不是她请来的托儿。
  除此之外,莫家族里的生意,因为神仙米的推广,走上了正轨,族里现在不缺银子,行事也越发大手笔,族中子弟学习的学堂又请来了几个学问好,人品不错的书生,请他们住到莫家村,还有德高望重,医德良好的郎中,也在晚年选择在莫家村养老。
  族里有银子,给每家每户的房屋进行改造,原来的茅厕被改成了青璃发明的冲水形,干净卫生,每家每户还增加了淋浴间,这样夏日里从田间地头回来,也不用满身汗,站在院子里洗漱。
  族里越过越好,凝聚力增强,现在一提莫家村,那是高不可攀的,就算是小官的女儿,也未必就能嫁的进去,人家莫家重视的不是地位,而是闺女的品性。
  府上的事务多半都是账本,采买等,青璃扔给于嬷嬷和麦芽,这二人始终对青璃扔下她们去溧水城耿耿于怀,麦冬倒是没表露出什么不满。
  “小姐,您去了那么多天,没有消息,我们只能在客栈里。”
  麦芽噘嘴,想去军营和少将军打听,谁也不敢,后来于嬷嬷鼓起勇气,身先士卒,去大营没见到少将军,看到了方侍卫。
  方侍卫正在马鹏给马刷毛,一边刷,嘴里还在念念有词,于嬷嬷打招呼,方侍卫翻了个白眼,也不搭理,问什么都不回答,眼里只有那匹马,后来于嬷嬷总结,方侍卫魔怔了。
  “不是给了你们任务,找一家适合开铺子的酒馆,找到了没有?”
  青璃着急回来,从泗水城没有停留,她离开这么多天,怕文氏等得着急,若非淳于谙提醒,她都快把丫鬟婆子忘在脑后。
  “找到了几处,现在泗水城归了大周,很多人逃离,所以铺子挺便宜的。”
  说起铺子,麦芽不再抱怨,她知晓自家小姐这么做还是为了城北大军,而她是虎子哥的未来娘子,也应该出力,对找合适的铺子,麦芽不怕麻烦,格外热衷。
  “在主街就有一家酒楼,可以改成酒馆,不过奴婢认为地点不用选那么好。”
  酒馆在主街,总给人一种很违和的感觉,若是一直走高端路线还可以。而且酒馆要开到很晚,最好找一块比较繁华的地方,主街到了晚膳后就没人会去那边了。
  麦芽又指出几个地点,依次说了理由,青璃点点头,能考虑到这些,很是全面,好好培养一下,也是个可造之材。
  王三胖子的酿酒技术超级高,又到了八月里,正是酿制金桂酒的最好时候,青璃打算抽空去酿酒作坊看看。
  午时,太阳直射,又和火烤的一般,青璃喝了一杯果酒,坐在偏厅里休息,于嬷嬷和麦芽二人追着青璃,想听溧水城的经历,青璃囧了囧,这种事,说出去不是被人嘲笑么。
  “小姐,溧水城真的那么繁华吗?”
  “对啊,听说百姓很温和,也不晓得是不是真的。”
  于嬷嬷问了一句,麦芽立刻接话,她可不相信大秦蛮人会温和,那种民族,骨子里流淌着野蛮残暴的血液。
  “那里人确实比较不错。”
  虽然遭受过冷遇,但青璃对溧水城的百姓评价很高。这个城池曾经是大周和大秦主要贸易往来之地。很多大周商人为了稳固关系,迁到溧水城,两国通婚,慢慢地,溧水城百姓就被大周百姓的思维同化,讨厌战争。
  青璃没有多提百姓们,重点说了异族女子的生活,于嬷嬷和麦芽很快入迷,手上的核桃只吃了一半,立刻停下来,竖起耳朵,聚精会神。
  “抢亲,这是什么奇怪的习俗啊!”
  “就是,及笄就被赶出家门,做爹娘的咋能放心呢!”
  二人听后,发表自己的看法,于嬷嬷更是拍大腿,从来没遇见过如此奇怪的人群,若是炎炎夏日,用头巾遮面,捂得严实,不会透不过气吗。
  尽管被人不理解,可是就是有那么一个奇特的民族,有着自己的习俗和信仰,外人无法理解,也没有资格评论好坏,应该给与的,只能是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