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旧识
作者:南昌北盛      更新:2023-04-30 05:32      字数:3492
  他忘不了,那个死丫头看她的目光,也忘不了她说过的话,她说他一定不负他的期望,一定会让叶氏毁在她的手中。
  秘书恭恭敬敬的说完,就静静地等着他的吩咐。
  “找可靠的人,去做件事,我要这个修筠忙消失。“叶星晖的声音冰冷,不带一丝感情。
  秘书低声说:“董事长,修总裁身边一直有保镖相伴,身手都很好。而且,她与孟氏集团的孟文总裁私交甚密,下手很困难。”
  叶星晖淡淡地道:“加大价码,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我不要过程,只要结果,在大少爷回来之前,一定要搞定这件事,并且绝不可以露出半点风声!”
  他绝不能让修文知道这件事,所以,于公于私,修筠都该死,必须死!
  如果等修文回来,被修文知道修筠还活着,那不知道要闹出什么轩然大波。
  毕竟,在修文的心中,这个妹妹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死了,修筠是个早已不存在的人了,那就不要再节外生枝。
  秘书领命而去。
  叶星晖望着窗外的大雨如注,陷入了沉思之中。
  叶氏当年一役,受益良多,为了避免树大招风,他蛰伏多年,只等到轻语学成归来,才渐渐放开了手脚。
  这些年,叶氏那些内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他又岂会不知?罗家人的胡作非为也没能逃开他的眼睛,罗家的人不断进入叶氏,成了最大的一颗毒瘤,他怎么可能不知道?可是为了养精蓄锐,也为了避人耳目,更是为了麻痹罗家的人,他把这一切都埋了下来。
  也正是这些不健康的东西,才使得外人不会把叶氏与当年的慕氏联系在一起,没有人怀疑他曾经的过往。
  在轻语接手的这几年,叶氏渐渐向良性发展,罗家的人想支持轻语上位,就不得不支持她对于企业内部的改革,裁员以及惩处措施。
  即便伤到了罗家的利益,却也不敢声张,毕竟轻语是整个罗家的希望。
  现在,叶氏渐渐步入正轨,而修文也终于答应他回国来看看,等他考察了叶氏再决定是否接手。
  无论如何,他都会让修文留下来的,无他,因为他是他唯一的儿子,是叶氏集团理所当然的继承人。
  无论他有多爱轻语,都抵不过修文是儿子这个最直接的事实,他必须让叶氏姓叶,并一直传承下去。
  而轻语再能干,也终究是要嫁入别家,她如果在意叶家,自然会把夫家拉拢过来,为娘家效力,就如同罗家对叶家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一样,罗家不能成功,是因为叶家有他。
  而轻语无论嫁到谁家,都一定会成功的,他相信女儿的实力。
  他也必须让修筠去死,不能让她的命格威胁了叶氏。
  不是他心狠,而那丫头实在生不逢时。
  接下来,就是努力促成轻语和慕熙卓的婚事了,如果他们俩能够在一起,那他这一生的夙愿也就都能实现了。
  这些年让轻语周旋在熙臣与熙卓之间,就是在等待,等待着他们谁能成为慕氏的继承人,不到最后关头,他岂能落子?
  目前看,慕熙卢有了儿子,慕正初似乎会更偏心于他。
  但世事难料,小孩子能否平安长大还要看他是否有那个命数,有那个福气。
  以慕熙臣的性子,如果孩子有个三长两短,只怕他与慕家就站到了对立面去了。
  而慕熙卓就有了机会,这个时候才是他示好,做选择的最佳时机。只要他与慕氏联手,绝对是慕正初最得意之事,娶了轻语,等同于合并了叶氏,慕正初没有理由不同意。
  理清了这些思路,叶星晖才起身离开办公室。运筹帷幄一直是他的强项,他喜欢默默在背后,把一切都掌握在手中的感觉。
  裴丽华坐在创元地产一楼接待室的沙发上。
  她在等着卫同甫派人接她上去。
  创元地产她很少来,她最明白若想长久,一定不能让男人难做的道理。
  她是个有分寸的人。
  如若平时,她绝不会来创元见卫同甫,就因为她的谨守本分,才让卫同甫一直觉得她是个知情识趣的人,远远比家里那个老太婆明事理,能够体谅他。
  但今天真是情非得已,她有非见他不可的理由。
  沈毅满面春风的从专属电梯走出来。
  最近风云变幻,他早已闻到了不寻常的气息,孟氏、叶氏、慕氏、rs国际、锐逸、奥丰,山雨欲来风满楼。
  要说这些年,卫同甫与他是最有默契的,两人不管这些上层大公司如何互相倾轧,他们一定可以混水摸到鱼的。
  这年头什么都是白扯,真金白银才是实力的象征。
  前台接待礼貌地打招呼:“沈总慢走。”
  沈毅朝小姑娘微微一笑。
  他今天一身得体的黑色手工西装,高大的身姿挺拔伟岸,略有些发福的身材正是一个中年成功人士的标配。
  心中想着刚刚的计划,他的微笑一起挂在脸上,让他看上去颇有几分不寻常的魅力。
  裴丽华不由自主的站起来,她的目光追随着沈毅直到他走了门口。
  接待员给她送来一杯茶:“裴女士请稍坐一会儿。”
  裴丽华一把抓住接待员的手:“小姐,请问刚刚走出去的那个人,你认识吗?”
  接待员的目光看向门口,看到了沈毅的背影。
  “您说的宋氏传媒的沈总吗?”
  “沈总?对,姓沈,他,是哪家公司的?”裴丽华紧张地问。
  接待员不动声色地抽回自己的手,掩饰住心中的不悦,这个老女人,一身的珠光宝气,妆化得些太浓太隆重,举手捉足间却带着明显的风尘气,可是不知道是楼上哪位领导的亲戚,还是不要得罪的好:“那位是宋氏传媒的董事长沈毅先生,是我们卫董事长的好朋友。”
  “沈毅?沈毅?”裴丽华喃喃念着这个名字。
  没有错,她不会认错,就算化成灰,她也不会认不得他。
  “裴女士,请跟我来。”卫同甫的助理从电梯间走出来,一眼就看到了呆若木鸡的裴丽华。
  裴丽华回过神,连忙勉强笑道:“啊,多谢你,给你添麻烦了。”
  卫同甫刚刚送走了沈毅,秘书就告诉他楼下有位裴女士找他,他想了想,应该不是儿媳妇,那就是丽华了。于是让助理去接她上来。
  “丽华,你怎么来了?”见到裴丽华进来,卫同甫心情很好的起身相迎。
  裴丽华却有些神思不属的样子,看了一眼他的助理,卫同甫挥了挥手,助理退了出去。
  裴丽华定了定神:“同甫,辉辉有一个星期没见着人了,我打他电话也打不通,所以上来找你,看你能不能帮我找找他。”
  卫同甫笑了,她那个混帐儿子,别说消失一个星期,消失一个月又有什么出奇?这一定是裴丽华想见他的一个借口。
  想想自己可有些日子没去找她了,想来她是寂莫了吧?
  拉起她的手,与她一起坐在沙发上,倒了杯水给她:“辉辉也不是小孩子了,哪里还要你这样操心他?没的哪天回来又嫌你烦。”
  说完,他的手已经放到了裴丽华的腿上。
  说来也怪,想他卫同甫,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
  这个裴丽华容貌虽美,年龄却不小了,可是,就能让他回味无穷,她的身上自有一种那些年轻女人没有的成熟韵味,知情识趣,又知冷知热,让他能三不五时就想起她来,每每爱不释手,裴丽华自有一套本事,可以让他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得到极大的满足。
  裴丽华有些心不在焉:“同甫,这次好像不一样,他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不回来过,他身上没有什么钱,这些天应该也花完了,打他电话也打不通,你不知道,我这心,一直乱乱的,总担心他会出事。”
  “是吗?我看看?”卫同甫的脸凑过来,手已经放在了她的胸前。
  裴丽华保养得极好,她深知做为一个女人,姿色的重要性,对此她从来不吝惜钱财的投入。
  卫同甫手上的揉捏,她当然明白他的意思,可是,今天她的心忽然很乱。
  卫同甫却不理那些,这种欲拒还迎的把戏,他见多了。
  他的办公室有一间小休息室,他不容分说,把裴丽华拉了进去,狠狠甩在床上:“来都来了,我也正想你呢。”
  外面的办公室里空无一人,秘书和助理自会拦着不让人进来。
  卫同甫很放心,裴丽华一向伺候得很舒服,只听得到他舒服的低沉呻吟声。
  半个小时以后,卫同甫起身,一边穿衣服,一边从床边的柜子里拿出一张卡,放到裴丽华的文胸里,顺手摸了一下她的脸:“不要为辉辉担心,他那么大的人了,自己能管好自己的。倒是你,好好照顾自己,卡里是五万块钱,拿去喜欢什么就买些什么吧。”
  裴丽华看着卫同甫妩媚一笑,起身将衣服整理好,又伸手把卫同甫的衣领理了理:“那,我先走了,你哪天去我那里先打电话给我,我煲汤给你喝。”
  卫同甫抓住她的手亲了亲。
  裴丽华从创元地产出来,心情却有些恍惚。
  她是来找卫同甫让他帮忙找辉辉的。
  可是,却是与卫同甫云雨了一番,好似她特意来做这件事一样。
  不过她管不了这些了。
  她的脑海中一直萦绕着那个身影。
  宋氏传媒,沈毅。
  他改名叫沈毅了?
  他是宋氏传媒的董事长?
  宋氏传媒和沈毅这个名字,她在卫同甫和潇潇那里都有听说过,不过她却并不知道那个人就是他。
  这个世界上会有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吗?
  怎么可能?!
  他微笑时唇角一高一低的样子,丝毫没有变。
  那笑容似嗔似喜,是他独特的样子。
  原来他在m市,原来他已经是宋氏传媒的董事长了,原来他已经出人投地了。
  他为什么没有来找她呢?还是他有找过她却没找到?会吗?会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