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4章
作者:
观鱼的星河 更新:2023-12-15 15:23 字数:1758
除了少部分的“精英”之外,大部分的被告刑期并不长。
通常在十年以内,三年以上。
“去论坛看看。”
看着直播的同时。
青岚闲着无聊,打开了论坛,打算看看论坛网友们的情况。
上次庭审的时候。
论坛就被引爆了一波,无数网友在线讨论案情。
而这次。
她刚登进论坛,便看到了数百个新增的帖子。
都在讨论这次庭审。
“古人诚不欺我,up这次差点又破纪录了。”
“已经破纪录了,这些可都是五花八门的刑事案件啊!”
“我小本子已经拿出来了,准备跟着学习一波。”
“二十五年的有期徒刑……这种应该没办法再减刑了吧?”
“信up得永生,我回家就给up建个牌位,早晚各三炷香。”
“up:开庭的时候记得带上你的香。”
“……”
网友们都震惊不已。
字里行间,都是对秦牧的敬畏。
这次被告虽然没有超过上次的一万五千人,但在刑期上却远远超出。
那次一万五千人……
全是诽谤罪。
考虑到社会影响,最终被判处的缓刑居多。
而这次……
刑期通常在三年以上,几乎不可能被判处缓刑。
也就是说……
这三千人,都将被判处实刑。
要么在晋城本地服刑,要么被发配原户籍管辖地服刑。
三千人的总刑期加起来,甚至超过了一万年!
“这次的庭审太刺激了,等一个月不亏,可惜一心不能六用啊。”
“六个庭审直播间,我还是头一次看到这种阵仗。”
“一个论坛引发的血案,他们估计做梦也没想到会是因为唐岁明进来的。”
“以后看谁还敢再来攻击咱们论坛,也不看看咱们论坛的背后大boss是谁?”
“咦?在洗浴中心里挖井用水,居然也犯罪了?构成的罪名居然还是非法采矿罪?”
“……”
青岚饶有兴趣的看着这些帖子。
同时刷到了不少科普刑法罪名的帖子,专门讲解公诉人控诉的这些刑事罪名。
有的刑事罪名极为冷门。
还出现了……
非法采矿罪。
这个罪名一出现,顿时引起了论坛网友的注意。
因为……
公诉人控诉的犯罪行为里,指控某一位被告在经营的洗浴中心里挖井。
构成的却是非法采矿罪。
要知道。
在乡下,几乎家家户户都会自己挖井用水。
要是这都犯罪的话……
那覆盖面实在是太大了。
此外。
水……
居然还能和矿有关系,难不成这家洗浴中心水井里的水是矿物质水?
“咦?”
很快。
青岚就看到了论坛里某位大佬发的一个帖子,专门讲解了这项刑事罪名。
并且说明了它为什么构成是非法采矿,而非其他。
非法采矿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行为。
通常来说,情节严重的,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七十六章 被骗罪
在立案标准上。
需要构成至少五万元以上的矿产资源损失。
要知道。
根据国土资源法,水资源、土地资源这些都属于国家所有。
私人可以占据和使用。
但不具备所有权。
水资源同样如此,未经批准允许,或者授权,不准私自开采。
至于水资源为什么归属于矿产资源……
这就和矿产资源法有关了。
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矿产资源指的是由于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呈固态、气态、液态的各种资源。
总共分为四类。
一是能源矿产,比如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等。
二是金属矿产,比如金银铜铁锡等等。
三是非金属矿产,比如金刚石、石墨、火山灰等等。
四是水汽矿产,比如地下水、矿泉水、二氧化碳、二氧化氢等等。
因此。
只要无证或者未经允许私自打挖水井,开采地下水的行为,都属于对矿产资源的非法侵害。
除了水资源之外。
还有采集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二氧化氢等行为,同样属于非法采矿。
没错。
即便是收集空气,有时候也会构成犯罪!
不过……
对普通人而言,私自开挖水井,自己用水,并不会构成非法采矿罪。
因为在这个罪的犯罪构成中……
有个至关重要的两个条件,分别是故意,以及牟利目的。
这名被告之所以构成了非法采矿罪,是在明知挖井犯法的情况下,故意非法采挖地下水,试图节缩开支,用以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