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亿万美元保姆 第451节
作者:
米迦乐 更新:2024-02-28 15:54 字数:2804
“不知道。”
“迷路了怎么办?”
“不怎么办。”
“这车没有gps, 到时候没人能找到我们, 我们会饿死。”
他笑。
“临死前我会在笔记本上写:这里是约翰和阿妮娅,因为约翰太笨,所以我们在草原上迷了路, 饿死在此地。”
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他大笑。
吉普车停下。
“怎么停下了?你不会真的迷路了吧?哎呀!早知道叫布鲁克她们一起来好啦。”张文雅轻呼。
“要是迷路了,我们就永远也不用回美国了。”肯尼思伸手捏了捏她耳朵。
“那糟啦!美国人会说我杀了你。”
他又笑,“你看太多好莱坞电影。”
他打开车门下了车,绕过来给她开了副驾座的车门。
“为什么半夜到草原上来?你听说过这儿还有草原狼吗?”
“没有。狼不会到人类聚居的地方来。”
啧, 没有骗到他。
他打开车后座的车门,拿下一卷地毯, 放在一旁。
又拿下一件厚袍子,披在她身上, “有点冷。”
“你不冷吗?”她套上长袍的袖子。蒙古人的长袍都属于家产, 夏季的长袍要卖到上百元一件,冬季的皮袍价值几千。
长袍几乎及地,衣襟滚镶出锋的皮毛, 应该是男式长袍, 宽宽大大。
肯尼思拿出一只狼眼手电筒,拧亮。
已经看不到城市的灯光,草原上没有照明设备,只有远处公路上的灯光依稀。
四周幽静得吓人。
张文雅害怕的赶紧抓住他手臂。
他很得意, “别怕。你不是买了很多蒙古刀吗?如果有狼的话, 就用蒙古刀杀了它们!”
尽瞎说!
拉着她往一处小山丘上去, 小山丘不高, 走不了十步便到了顶上。
用手电筒照来照去,确定这儿还比较干净,将地毯铺在草地上。
这人什么毛病,半夜非要到荒郊野岭来。
“会有蚊子。”她小声嘀咕。
“有吗?”他将手电筒递给她,“帮我照着路。”
跑回吉普车,拿了一堆东西来:一条盖着的羊毛毯,一盏营帐灯,一只相机,一盒巧克力,一包湿巾,一包纸巾,两瓶矿泉水。
按着她让她躺在地毯上,给她盖上羊毛毯。
仰望星空。
肯尼思随后也躺下,躺在她身边,手枕在脑后。
周围真安静呀,连蛐蛐的叫声都没有。
安静得有点吓人。
他摸到盒装巧克力,打开,摸出一颗软心巧克力,塞进她口中。
甜蜜蜜的巧克力,神的食物,爱情的食物。
巧克力在口中尚未融化,男人坚定的唇吻在她脸颊上。
吻了几下,轻柔的扳过她的脸,吻她的唇。
*
亲吻总是美好的,带着爱意的亲吻,细细密密,落在她的脸颊、唇上。
男人的气息。
荷尔蒙的气息。
蜜月很美妙,一个悠长的假期,吃喝玩乐,只是享受。
最棒的是,压根没有狗仔队,就连央视的记者也没认出他——不穿西装的他有那么大的差别吗?嘻嘻,好好笑,也好好玩。
这么说,戴上眼镜就没人认出来的super man原来是有现实基础的。
吻得难分难舍,吻得她头晕目眩,这才停下来。
营帐灯的冷白光,淡淡的照在他脸上。
是个好看的男人,也是个各方面都很好的男人。
她微笑。
他也微笑,手指在她脸上摩挲。
又轻叹一声,脸埋在她肩窝,含糊的说:“我爱你,文文。”
“我也爱你,john-john。”
他俩都傻乎乎的笑起来。
他非常满足:她现在可以几乎没有什么障碍的说出对他的爱,结婚真好!
老岳父婚礼之前找他恳谈了一次,请他好好照顾张文雅,这是父权到夫权的交接;他也同样诚恳的做出承诺,不管发生什么,他对文文的爱永不磨灭、永不变化。
深爱着一个人是多么幸福呀!你知道她是你心灵的港湾,她从不讥笑你、从不埋怨你、从不跟你争吵,还有很可爱的幽默感,你跟她说任何事情她都能听懂,并且还能跟你一起讨论,这是多么难得!他是有过一些女友,但她们总是有各种缺点,没人能完全听懂他在说什么。
他这么多年的寻寻觅觅,就是为了寻找到她,一定是上帝的旨意,祂听到了他的祈祷,带给他一份真爱,一份美好的爱情。
我是多么幸运呀!他想。他万分怜爱的轻抚她的脸,再次亲吻她的唇。
*
黏黏糊糊亲个没完。
但亲吻是好的,她喜欢。
星子在深邃的夜幕上闪烁,郊外的空气很好,能见度很高。
羊毛毯很柔软,摩挲着肌肤,暖暖的。
他的大手温暖干燥。
夜风吹拂,四下寂静。
星子在天幕上转着圈,星之轨迹似乎闪烁在她眼前,触手可及。
真亮呀。
*
后来,她累得睡着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回了酒店。
直到他把她放到酒店床上,她才半梦半醒,“约翰。”
“醒了?还睡吗?”他低声问。
“好困。”
“继续睡吧,还早。”
她翻身抱住他,“我喜欢你的腹肌,还有胸肌,好看。”
他很得意,一心想要再多听几句赞美的话,谁知她又睡着了。
哎呀。他不无遗憾的想,她应该经常赞美他才好。
小心的亲吻她脸颊,“好梦,我的爱。”
*
张文雅打着呵欠:唉,好困!真不知道男人为什么如此精力充沛,明明昨晚他也半夜没睡,怎么一大早又精神抖擞的?还又按着她来了一发,搞得她更困了。
这就叫“男女有别”吗?真是不服气!
不过昨晚……还是非常愉快的,男人嘛,脑子里大多数时候只有一件事情,生命的大和谐真是又无聊又快乐,在户外又是在荒郊野岭,是不是会让他格外兴奋?总之昨晚的质还是很高的,也……很刺激,虽然知道方圆五公里一个活人也没有,但万一呢?紧张刺激,就很敏感,很爽。
也很累就是了。
今天是那达慕大会的重头戏:耐力赛马,分为两个组别,以赛马的身高来区分,一米三八以下的蒙古马组,一米三八以伤的改良马组。改良马的意思是混血马,大分类也是蒙古马,混了阿拉伯马的血统,因此比较高大,体重也要重的多。
两个组一起出发,分别计算成绩。
两百多人参加耐力赛马,两百多匹马在起跑线的一端聚集,看着是乌泱乌泱的。仍然不分性别不分年龄,最小的有十三岁的孩子,有男孩有女孩,骑着较矮的蒙古马,都是一脸英气勃勃,英雄出少年呀。
肯尼思参加的是改良马组别的比赛,而其其格和萨仁高娃姐妹俩参加的都是蒙古马组别。
姐妹俩特地来跟张文雅打招呼,一边星星眼的看着英俊的外国友人。嘻嘻嘻,不知道等下比赛结束后能不能跟肯尼思先生合影呢?当然可以了,现在就可以拍照。
张文雅拿出自己带的相机,为姐妹俩和可爱的约翰一起拍了照。
今天肯尼思又换了一身蒙古长袍,个儿高穿长袍很好看,能撑的起来,他也很喜欢穿蒙古长袍,觉得很有异域情调,也很有范儿。
很多人看他,也许是认出他了,也许是觉得一个外国佬怎么也来玩那达慕,居然还会玩赛马?蒙古群众很热情,特木尔说,你骑马骑的好,还敢骑借来的马参加比赛,真勇士!
重在参与,重在参与嘛!
其其格的父亲邀请张文雅待会儿跟他们一起开车跟着走,他家买了一辆二手车,不用在会场这边干等,可以开车跟着去,万一有什么事能及时处理。
跟着赛马选手开车一起跑的车颇有几辆,大会也会派车跟着,以防万一出事,马失前蹄把骑手摔出去等等。
特木尔今天也参加比赛,他仔细为肯尼思检查了马鞍、马勒肚等等,确保一切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