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节
作者:不道心      更新:2024-10-04 22:33      字数:3950
  董卿心里清楚,恐怕,他的生命,顶多就两三年的事了吧!
  除非,那颗肿瘤彻底切除。
  董卿和他说了几句话之后,就想离去,离去前,他经过季小婉身边的时候,深深的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季小婉清晰的看见,董卿对她已经没有一丝丝的恨意了!有的,就只是愧疚和良心不安。
  多余的人一走,就轮到季小婉说话了。
  季小婉走到董晓身边,又坐在地上,靠在他腿侧,说,“天气快暖和起来了,不过还是忽冷忽热的,哥哥你得注意保暖,别冻着了。”
  董晓不回话,护士艾森就替他回答,“放心吧,季小姐,这些事情,我会注意的。”
  “前几天我打电话过来问的时候,听说你不怎么吃东西,为什么呢?你得多多注意补充营养,如果你不吃东西,身体怎么好起来?”
  董晓微笑了一下,依然不回话。
  其实不是他不想吃东西,而是他咀嚼东西的时候,也会牵动他的脑神经,让他疼得难受,所以他尽量不吃东西,要吃,也只是喝一点流质事物。
  易凌和叶海唯自从董晓母亲去世之后,就接手他一切医疗费用,甚至,他们提供的环境,比他之前好很多很多,而且补品方面,也供给最顶级的中药。
  董晓这口气,算是被他们给吊活了过来。
  季小婉坐在董晓身边,巴拉巴拉说了一堆关心的话,但那些都是废话,因为之前董卿母亲已经细心叮嘱过了。季小婉是怕他没听进去,就再给他耳朵边,说了几句。
  易凌打从季小婉开口说话之后,就没吭过一声,心里头那股子酸酸的醋味,真的酸的满房间都是了,恐怕就只有季小婉这傻丫头,没有闻到房间里一股子醋味!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易凌起身说,“时间到了,该走了。”
  季小婉听着挺无奈的。
  打从她进房门开始算起的两个小时,就是她结束今天探访的时间,他不会给她多一分一秒的机会。而刚刚,她等着董卿一家子人说话,浪费了一个半小时,她真正和董晓说话,就只有短短的半小时时间。
  早知道这样,她就应该等他们出病房以后再进来的。
  季小婉告别了董晓,起身想离去的时候,突然,季小婉的手被董晓一把抓住。
  “小婉儿。”董晓开口说话了。
  那句话,可把易凌喊得毛毛的!
  什么小婉儿小婉儿!乱叫什么恶心巴拉的!能不能给他闭上嘴巴?
  他不是一直在装哑巴吗?干嘛不给他继续装下去?非要说句话来恶心死他?
  去死!他怎么不快点给他去死?
  易凌眉角一抽,拔高了一个嗓音,“得走了!别磨磨蹭蹭的!”
  季小婉不理那个吃醋男,她回头,对着董晓轻声问,“什么事?”
  董晓从兜里,拿出一只纸鹤,塞进季小婉手里,说,“送你的。”
  只是一只纸鹤而已,瞧这傻丫头,激动成什么样了?
  季小婉眼底里,闪着点点泪花,说了句,“谢谢。”
  易凌实在看不过去了,他走过去,强制搂着季小婉的小腰,往心口里一塞,然后扯着她,直接拽走,这一路上,季小婉还忍不住回头回头再回头。
  他怎么感觉,季小婉和董晓才是一对夫妻,而他才是那个不要脸的野男人?
  他这是在做棒打鸳鸯的事么?
  易凌来时心情很好,回去的时候,心情极度恶劣,正好成鲜明对比!
  妈妈的,下次,他绝对绝对不要再做这种蠢事了,这种蠢事,留给叶海唯去做得了,免得他跟着季小婉过来,看见她和这野男人打情骂俏的,生一肚子的火!
  艾森看见他们离开之后,忍不住说,“你看他们,穿着情侣衣服过来显摆,这不是要给你心头添堵么!阿晓,像她那种勾三搭四的女人,到底有什么好?你干嘛对着她,一直念念不忘?阿晓,你醒醒吧,她已经彻底抛弃你了,她不会再当你妻子的!”
  艾森以为,她说了这些话后,会看见董晓满脸受伤的表情,哪知道,董晓一如既往的,只是保持着微笑,而且,他的笑容是直达眼底的,四处洋溢着幸福的滋味!
  为什么?
  她搞不懂了!
  按理来说,看见自己心爱的女人,跟着别的男人走掉,肯定会伤心欲绝!
  所以她才会在董晓耳根子边,不停的说季小婉没良心的坏话,哪知道,他一点也不伤心!
  他不伤心!她就没办法当安慰他的角色,没办法对他趁虚而入了不是?
  董晓他不说话,不肯告诉她,他现在到底是什么心思。所以她没办法猜透他现在到底在想些什么。
  那天过后,很多事情,都在慢慢的改变中!
  刘菲搬进了季小婉隔壁的房子里,是他们俩兄弟给她直接买下来的套房,不过装修从简,没有他们这边这么豪华,采光方面也没他们那栋好。
  刘菲觉得自己一个人住,空落落的,于是就跟季小婉的两个婆妈商量,让她们搬过来一起住。
  自从叶海唯把他父亲的产业统统还给他之后,叶楠就不再和沈莲说话。
  沈莲也不想再理那个老顽固,于是她答应刘菲的请求,打包了一堆包裹,和刘菲住在一块儿,联络联络亲家之间的感情。
  而魏薇是不想和自己男人分开的,但是家里那个老顽固,一直当缩头乌龟,于是魏薇使出了杀手锏,离家出走,刚好就搬进刘菲那边,和亲家母联络感情去了。
  三个女人一台戏,这句话果然没错!
  这三个女人出现在季小婉的隔壁开始,家里热闹了很多很多!
  季小婉也开心了很多!
  笑容多了,话也多了,幸福的感觉,充斥着她全身。
  如果……如果以后能一直这样,该有多好?
  季小婉贪心的想着!
  那个时候,季小婉真的很贪心很贪心,她差点就大声提出这个要求出来,想大声的告诉易凌和叶海唯他们俩,告诉他们,她想要拥有这一切!她贪心的,要所有人都爱着自己!一个也不许离开她!只是想到最后,她又失落的低下头。
  现实,并不是她想象的那么美好!
  因为他们三人之间,还有其他的矛盾,不是简单的一个情字,就能维持他们之间关系的!
  而他们,只是把所有阴暗面,暂时统统藏在她背后,不让她看见!
  他们俩,把之前折磨她的事,选择性让她遗忘,关押她不给她自由的事,也选择性让她遗忘!还有董晓的事,他们也绝对不允许她在家里提出这个男人的名字!
  他们这是在给她营造这种梦境般的生活!
  她虽然很喜欢,可是心底里却清楚的知道。
  他们三人之间的矛盾,始终没有填平!
  易庆天知道自己老婆离家出走到季小婉隔壁住着的时候,他在家里发了好大一通火气,不过不是在气季小婉,而是气魏薇,气她竟然把他这个老公抛弃在家里!
  易庆天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子沉默下去了,要不然,他好好的一家子人,还真的要被季小婉给拆散了。
  没过两天,易庆天打了个电话给魏薇,叫她回来,说是要买个礼物送季小婉,但是他不知道季小婉喜欢什么礼物,所以叫她去跟季小婉打听。
  魏薇接到电话之前,刚好,三个老妈子坐在一起吵架中。
  “小婉穿这件衣服好看!”魏薇拿着自己刚刚给季小婉买的衣服,骄傲的说。
  “穿我的这件才好看!”沈莲也跟着软趴趴的来了一句。
  魏薇脸一落,说,“我儿子说了,他是她老公一号,所以我是她妈妈一号,你们都别吵,今天小婉得穿我这件。”
  沈莲听了这话,脾气就上来了,“什么老公一号?”沈莲平时都不怎么喜欢回嘴的,别人说什么她都说好,可是这件事,事关她儿子的荣誉问题,一直以宝贝儿子至上的沈莲,当下就回嘴了句,“我家海唯,可比你那宝贝儿子大三个月呢!知道大三个月意味着什么吗?要论老公一号的问题,自然是我们家海唯当一号!我才是一号妈妈。”
  魏薇急了,“大三个月叫大吗?说出去,还不是同龄!我听我宝贝儿子说了,小婉的初吻,是他的呢!”
  沈莲听了,脸一红,刘菲也脸一红。季小婉的脸就更红了!
  易凌那张大嘴巴,什么都说,而且一点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魏薇神经大条,一时间也没注意自己说错了什么话。
  叶海唯一般不会把这种事搬到台面上说的,所以沈莲被魏薇给打压下去了,没话反驳。
  但沈莲还是气不过,于是她回头,对着季小婉问,“小婉!你自己说!哪个是你老公一号?”
  季小婉被她给问懵了,她红着脸,问,“不是问我穿什么衣服么?干嘛问我老公的事?”
  “选衣服,就是选老公!你自己说吧,穿她的,还是穿我的?”魏薇把衣服甩在季小婉面前晃了晃,表示自己给她买的衣服十分华丽,她在给她钓鱼,“穿了我的,就代表我是你一号妈妈。”
  沈莲不甘示弱,也拿起衣服放自己身上比划比划,说,“小婉,我相信你的眼光,因为你看上了我儿子,就足以证明你眼光独到!”
  可问题是,不是她看上了她宝贝儿子,而是她宝贝儿子,先看上她的。
  季小婉左看看,右看看,始终拿不定注意,最后,她一把拿起自己母亲刘菲给她买的夏装,说,“我今天穿这件了,你们都别吵!”
  选不了,还是不选的好!免得让她们任何一方受伤!
  沈莲和魏薇看见刘菲手里那件衣服的时候,心里有点吃味的说,“亲妈是妈,婆妈也是妈!你收了你亲妈的衣服,就不肯收我们的衣服?”
  季小婉心里一揪,急忙说,“我都收!我都穿!”季小婉说完,急急忙忙把她们手里的衣服抢回来,然后跑进卧室里去了。
  算了,都穿吧,里三层外三层的!只有这样,她们才没话说!
  季小婉以为,这世上,只有那两兄弟最喜欢给她闹腾,真没想到有一天,他们的老妈,也要给她闹腾!
  不过她喜欢!
  心眼里,心窝里,统统喜欢!
  三件衣服,就这样子不搭边的全部堆在了身上,穿的特难看。
  刚巧这个时候,易庆天打电话给魏薇。
  魏薇去了阳台接电话。
  易庆天板着长脸说,“你终于肯接电话了啊!我还以为你死了呢!”
  “呸呸呸!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你明天给我回来!”
  “我不要!”
  魏薇一口拒绝,连犹豫的余地都没有,易庆天不理她,自顾自说,“顺便帮我问问那傻丫头,喜欢什么东西,我买点东西送给她。”
  魏薇听着一愣,眼睛顿时闪闪发亮,“哎呀老公,你终于开窍了啊?”
  “开窍你个头!你快点帮我去问,问完以后打电话给我!”
  “好类好类!”魏薇急匆匆的挂断了电话,刚好季小婉从卧室里走出来,穿着三件不搭边的衣服,站在那边显摆着。“小婉啊!妈妈问你件事!”
  季小婉回头,懵然问,“什么事?”
  “你平时喜欢收集什么东西不?例如香水啊,首饰啊之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