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节
作者:暮阳初春      更新:2024-10-05 00:24      字数:6883
  阿飞咬了咬牙,心狠道:“老婆没了可以再娶,儿子没有了可以再生。无所谓。”
  “好,很好,真是忠心耿耿啊!”黑头满面讥诮,即然这小子如此嘴硬,天生贱骨头一枚,那么,也休怪他不客气了。
  他一声令下,女人与十来岁的男孩就被装进了一个木笼子里,包括阿飞也被强行塞进了另一个铁笼子中,黑头站在山峰顶,衣袖一扬,吐出一个刚烈的字:“放。”
  手下兄弟得到指令,将手上的木笼子丢出,木笼子象一个个圆球一样滚下山坡,然后,十来个黑帮兄弟再跑下山去把木笼子捡回来,然后,再放滚下山,再捡回来,十个来回,就连那几个如此三番跑下山的黑帮兄弟都累得直不起腰杆,更别说木笼子里装着象皮球一样滚下山坡活生生的人了。
  ‘吱呀’一声,木笼子被人打开,把里面气息奄奄的人拖了出来,阿飞一张脸全是血肿包,嘴角青紫一片,蓄得过长的胡须与鲜红的血液绞在了起,看着要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妈的,这简直是非人的折磨,比满清十大酷刑还有让人畏惧几分。
  只是他十岁的儿子可承受得住,阿飞呼唤着自己儿子乳名:“小愧,小愧,张巧,张巧。”
  在他苦不堪言的痛呼声中,另一个木笼子被人用手打开了,里面拖出来的不象是人的人,女人的一脸惨白,脸上的肌肤全都像是被活活剥了一层,血浸浸的,披头散发,眼神呆滞,小男孩一脸紫青,眼珠转也不转,全身止不住地颤抖,不过,他脸上没有多少伤痕,也许是被吓住了,而他的无好无损是被自己伟大的母亲用整个身子死死地护住了他,将他的头抱在了自己的胸怀里,女人张开沾满鲜红血汁的嘴唇,想要说什么却没有说出来,扑通一声笔直地栽倒在地面。
  “张巧,张巧。”阿飞疾呼,妈的,这些牲畜不如的狗东西。
  “说不说?如果你现在说了,你老婆还有救,要不然,我就让她活活被疼痛折磨致死。”黑头的话很狠,带着前所未有的绝冷。
  “那根拐杖我让四眼鸡送去了大陆。”
  得知龙头拐杖的下落,黑头带着一帮子兄弟火速奔下了山,如今,他要奔去内地寻找那根龙头拐杖,怕去迟了一步,一切都晚了,而姚庭轩还坐在监狱里等待着他的好消息呢!姚庭轩应允过他,说让他当选上‘话事人’,那么,下一届决定力保他上位,并且,还承诺给他一千万元港币,他不是冲着名来,只是,他非常需要那么巨款。做梦都想,所以,他才会对姚庭轩掏心掏肺。
  *
  就在外面抢龙头拐杖的战争进行的如火如荼之时,香港监猝里也在进行一些交涉。
  留有八字胡须的李警官想到把这伙人拐留在警察局也不是办法,让他无法睡一个安稳觉,他让下属把邓胖子带到了办公室。
  “邓肥,你也在黑道上混了几十年了,这事儿总有一个了结,不能让他们胡来啊!”李警官与邓老一向是官与贼的关系,早在二十年前就熟悉了,外面的战争李警官是一清二楚,但是,人都跑到内地去了,他不想把这事再追查下去,所以,让邓肥出来做一个和事佬。
  “李警官,我也是没办法。”邓老一脸深沉地轻语,样子看起来也十分温顺,只是,这只温顺的绵羊是装出来的,经常伺机咬人,甚至多年前还咬过他李警官一口呢!、
  “那我不管,你用你前辈的身份将这事压下来,邓肥,不要以为我们对你们的活动什么都不知,许多的事,我都只是在装聋卖哑,但是,如果你们一心想要与警察为敌,我们可是会奉陪的,你们黑帮不过三万人吧!我警局就有二万多,还有后面一大堆垫底的,算一算,我们到底那一个有胜算?”
  李警官语重心长地劝说,让邓老出面解决这事儿。
  他可不想再拖下去。“如果此事就这样了了,我们可以装着什么都不知道,你与那两个当选者也可以出去睡大觉了。”
  “我试试吧!”邓老叹了一口气,现在这些后生不似他们那些年代了,想当年,执权者的身体与命令是独一无二的,无人敢去违背,一名警察带着他走向隔壁的铁监狱。
  邓老腆着一个肚子走了进去,身后的门‘咔嚓’一声关上了,他进去的时候,姚庭轩正坐在某角落,慢吞吞地吸着烟,手上那枚戒指闪闪发光,将他满面阴鸷的脸孔映亮。
  “姚仔,罢手吧!这一年你罢手,我担保两年后,下一届的‘话事人’就是你,好么?”事情已到了这步田地,邓老也只能这样劝说姚庭轩,这个死仔不放手,条子也紧盯着他们,他们出不去不说,许多黑道生意也不能经营,所以,唯有劝这个男人放手,一切的事才会有一线转机。
  “笑话,他妈的,你为什么让我罢手?为什么不去叫姓莫的罢手?”姚庭轩食指卷曲,将手上的烟潇洒地弹出,半截燃烧的烟蒂弹射到邓老的背带裤上,他心一急,肥胖的身形猛地一退,然后,猩红的烟蒂就落到了地板上,但,他的腰带被自己不小心扯掉了,裤子险些就要从肚子上垮了下去,他只得用双手提着裤子的边缘,肚子凸出,整个人样子滑稽,像一只肥胖的老青蛙。
  只是,面色难看到了极点,嘴角抽搐的厉害,他好歹也是当了两惆话事人的人物,多少黑道兄弟见了他都要点头哈腰,包括某些警界的高官,这个姓姚的年轻后生太张狂了,太张狂的男人终是得不到好的结局。
  “他本来不是大家力荐的话事人当选者。”
  “凡事都有一个先来后道的,姚仔,你不能一点道理都不讲。”
  “妈的,操,老子就是争定了,怎么样?争不赢就甘败下风,派你一个老不死的来当说客,姓莫的输不起就不要玩了。”
  姚庭轩的嚣张的语气一如即往,看来,这后生已经走火入魔了,无可救药,邓老摇了摇头,退出了监狱的铁栅,他就等着看这男人好下场得了。
  *
  京都
  某荒野林的地方,有一辆装载大货车正在弯弯曲曲的公路上行驶,坐在副驾驶座上戴着眼镜的男人哼着歌儿,心情愉悦,然后,他对身边正操纵着方向盘的司机道:“就在这儿下车吧!谢谢你了,老哥儿。”
  “噢!好。”司机是一个长相敦厚的老实人,见顾客这样说,他只得踩下了刹车,车子刚熄火,男人就掏了一张五元大钞递给他,一边道着谢一从驾驶室跳到了地面。
  长长的重载装运货车开走了,男人站在原地,精明的眸子四处巡视了一圈,然后,迅速钻进了旁边的个草丛堆,他刚钻进去,后面就响起了一阵索尼的脚步声,还没来得及回头,一记铁棍就挥向了他肥实的肩膀,疼痛袭击着他的四肢百胲。
  “妈的。谁啊?”男人痛得几乎将一口牙齿咬碎,他回过头来,看到身后近在咫尺的男人脸孔,吓得面色倏地铁青,手掌摸向了自己的左胸部,只可惜,枪还没有摸出来,就被人一脚踢飞。
  身后的男人将他的手臂反挟,恶狠狠地道:“交出来。”
  “黑头,我没有,交什么?”
  男人想耍耐,话都还没说完整,黑头已经卷曲了手臂,凶悍地一下子就坎在了他的颈子处。狠狠地一推,男人脸上的眼镜甩落进草丛,没有眼镜,男人成了睁眼瞎,双手在空中乱摸,眼前已是模糊一片。
  “黑头,真……不在我手上。”他战战兢兢,断断续续地说。
  “妈的,搜。”黑头握着手枪的手臂一挥,手下几个弟兄,高大威猛的身形笔直地向一人多深的草丛钻去。
  只见草从一阵乱舞,不多时,一个兄弟惊喜的声音传来。“黑哥,是不是这个?”草丛里举起一根大约一米长一个木盒子。片刻,将木盒子递到了黑头的手上,黑头看着掌心的这个木盒子,到底是不是这个东西呢?他心里是没底的,他也只是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过龙头拐杖是何等模样。
  眸光定在了木盒子的上方,他将盖头打开来,然后,就看到了一块紫青浮上的泥膏,妈的,莫不是又被骗了?黑头用手指削开了那紫青的泥膏,待干泥膏慢慢剥落后,里面露出一个檀香玉的龙嘴,龙嘴做工精细,有无数根胡须,一只玉龙张着血口,鼻,眼,唇都刻得那么逼直,栩栩如生,激动的心似乎快要跳出胸腔。
  “找到了,黑哥?”一帮兄弟异口同声询问。见黑头满面喜悦,大家顿时都松了好大的一口气。
  “兄弟们,跟着哥哥我回香港享福去,今年在场的人日后老大都会记一等功的。”
  “太好了。”大家举起手臂发出一阵轻快的欢呼声。
  “是么?可不一定呢!”
  大家寻声望去,便看到有一抹高大笔挺的身形站在几米远之处,男人戴着皮手套,端着一把冲峰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准他们,而他身后还有一长串身着黑衣,面容个个冷酷的队伍。
  不待他们说话,冲峰枪枪口已经扫射出红红的火舌,一阵枪林弹雨,数十个人无声倒向了地面,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就成了枪下亡魂,黑头早经历过这样的阵势,有一番做战的经验,在男人开枪之时,他已经跃向了那片深厚的草丛,就在他跃身间,由于他不小心,手上的木盒被甩出了草丛外,枪口对准草丛,一阵乱七八糟的扫射,子弹击到了草从上,将干枯的野草点燃,‘轰’的一声,草丛被引燃,然后,熊熊烈火烧起来,火势很旺。
  “把那个木盒子给我捡起来。”男人当然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手下将那个木盒子递到了他手上,他停止了扫荡,瞟了一眼一大堆的温热的尸体,长长嘘了一口气。
  低垂眉眼,打开了那个木盒子,望着手上这根雕刻有龙嘴的拐杖,这个东西,对于黑帮人士来说可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物品,但是,在他眼中,就是废材一根,要不是想与莫川联盟,他才不会千里迢迢赶过来,带着一帮兄弟拼死来夺这个东西。
  “走。”将手上的机枪丢给了身侧的一位弟兄,拿着龙头拐杖,他招呼着大家走向返回的路。
  就在那一刻,一辆蓝色的奥拓越野车出现在了乡间的小路上,车子开得很急,见到他们,车身火速停靠在了路边,打开车窗,女人从车厢里探出头,挥着手臂,笑嘻嘻地向他们打着招呼。
  “汤斯翰,我来了。”
  这女人,汤斯翰望着二十步远之外那辆轿车上向他们挥手的女人,面容倏地就沉了下去,她追过来了,真是,汤斯翰暗暗责骂,她不该来的,这一场战争很危险。
  他还来不及多想,身后就传来了一阵仓促的脚步声,回首,果然看到有几条人影在不远的草丛里闪动,那里已经着了火,还躺下了许多横七竖八的尸体,明明刚才全都去见了阎王,不,他敢断定,并不是刚才的那一拔,也是,姚庭轩聪明绝顶,不会只安排了一拔,这一拔是一拔,简直是层出不穷,他能有多少的精力与他们斗?
  脑子飞速运作,当机立断,几大步跨到了静知面前。“亲爱的,你咋来了?”他将车门打开,拽住了她一条手臂,将她拉出车厢,迫不切待将她压在了车身上。
  低下头,当着这么多兄弟的面就给了女人一个缠绵极致的法式热吻,害得一帮兄弟个个都看傻了眼,个个羞得急忙将视线移开,他们老头就不是普通的人物,大敌当前,还敢当着众人有与女人恩爱的念头。
  汤斯翰灵活的舌头在静知口腔里穿梭,卷起她的丁香小舌,邀她与他一起共舞,她无法发出一个字音,只能轻轻地‘唔唔’了两声,看在其他眼里是多么地暖昧。
  其实,她是想挣扎,就觉得他的龙舌退了出来,唇抵着她的唇轻语:“你先带着东西走,离开这儿,我引开那些人。”
  不待她回答,他已经撑起了身,面向着大伙儿的方向,背着手后的手掌将龙头拐杖从车窗扔进了车里。
  “大家快上车,先离开这儿再说。”
  他一声招呼,几个兄弟已经纷纷坐了上来。“知知,去开车。”这声音好熟悉,知知,磁性的嗓音让静知浑身滑过战粟的感觉,她听从他的安排,打开了车门,坐进了驾驶座。
  就在车门打开的刹那间,男人抬手猛烈地拍了一下车门,手上握着一个白色的木盒子。
  还不待他绕向另一边坐上车,远处的枪声响起,发发子弹在空气里乱穿,他一声令下:“开车。”
  “保护我的女人。”“是。”
  静知双手死死地握着方向盘,听到这样喊出,也来不及去思考他这句话真正的含义,也没有去观望他深情的眼神,便抬腿踩了一下油门,车子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飞快驰出。
  “汤斯翰小心。”她没有办法冲着他喊,那样敌人会知道是他有意将她支开,他不过是炮灰而已,所以,她只能一边开着车,一边用手机给他发着信息。
  信息的内容仍是这五个字,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静知心里总是充斥着一股冷妄,还有一种惧怕的感觉,她怕,怕这个男人一去不复返,就好似江萧一样,害怕他就这样走出自己的全命,此生再难相遇。
  汤斯翰带着几个没有上车的兄弟跑向了另一边,后面的枪声不停地响,但是,火力分成了两边,明显气势减弱,他断定,那支火力应该会朝着他这边来,因为,他手上还有一个吸引他注意力的东西存在着。
  果然,也许是因为他们也没有车,而静知那头跑得飞快,所以,那股子枪力向他们这边聚集,暗自牵唇一笑,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手机传来了当当当的玲声,掏出手机一看,是静知发的信息,信息的内容是简单的几个字,可是,却包含了千言万语。
  “汤斯翰,小心。”
  其实,他好想听到的是:“汤斯翰,我爱你。”
  可是,现在这个时候,她又怎么可能会这样说?她又不知道自己是江萧,想起三年前,他曾在分别前夕给她发了一个短信,短信的内容同样简单。
  “我爱你。”没有暑名,没有多余的话言,却胜似千言万语,她果然懂他,就在那千均一发之时,她出现在了他身边,这一次,他不希望同样的事情再发生,他希望她离纷争与这些争斗远远的,他的女人就该不染一丝的尘埃。
  “老大,走那个方向?”
  “在前面十字路口拐弯,我们得想办法与静知他们会合。”
  这是他打的鬼主意,他一个女人,虽然他下了令,让兄弟们保护她,可是,他终究还是不敢保证,她会毫发无伤,唯有自己在她身边,他才感觉她是最安全的。
  所以,他得想办法脱身,想办法与静知会合,想办法让她呆在自己的身边。
  静知收到了他回过来的信息,心里踏实了许多,油表跑得飞快,她几乎都快看不清楚眼前的世界,然后,当车尾后的枪力渐渐小了,狠踩了一下油门,再跑了几十公里,见后面一片清山绿水,并没有任何可疑的人影,她才将速度慢下来,将车座上那根拐杖紧紧地攫紧在手心里,这个东西承载了莫川的性命与理想,如果将这个东西安全拿回香港,那么,莫川就机会打败姚庭轩了,姚庭轩是她与莫川共同的敌人。
  “大哥,拜托你,将这个东西送回香港去。”静知思前想后,先前汤斯翰把这个东西刻意递到她手上,刻意装着与她亲热,其实,是在告诉她,让她带着东西先走,而他去引开身后的那群凶猛的敌人,他当时做得有些明显,她怕那群人如果聪明一点识破他的计谋,那么,这东西在她身上仍然是不安全的,所以,她心生一计,计中计,她让车上的兄弟将东西先送回香港,那群人以为在她身上,就会死咬着她,如果东西一旦送还去了,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可是,老大让我们保护你?”几个兄弟都不敢听从她的安排,因为,他们怕如果这女人有一个闪失,老大不会放过他们,他们刚才已经见识了,汤斯翰眼中的柔情,跟了三年,他一向留恋花丛,向来是一个游戏人间的风流阔公子哥儿,可是,从来都没有用那种幽深痴情的眸光看过任何人女人,所以,他们不敢轻易答应下来。
  “没事,我不会有事的,这样子好麻痹对手,如果他们一旦识穿我们,仅凭我们这几个人,对方人力稍多一些,我们都不可能完全回到香港去。”
  女人分析得头头是道,让四个男人哑口无言,坐在座位上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没必要做无畏的牺牲,如果你们不放心,可以留下一个跟着我,然后,其余三个将这柄拐杖,务必完好送到莫川手上,其实,你们送去警察局也行。”
  几个男人沉默了几秒,悄然耳语一阵,然后,决定留下一个人保护她,其余三个准备带着拐杖脱身。
  蓝色的越野车驶进了北京城,在城市中心地段停了下来,静知带着两个男人下去买东西,然后,趁着人山人海的闹市区与其他几个分道扬镳。
  “林小姐,你想买一些什么?”身后的兄弟一直跟着她的步伐,见她一直在闹市商场转过来转过去,眼睛往琳琅满目的货柜上瞧着,有时眼睛里也散发出亮丽的光泽,明显对那东西有兴趣,可是,看了看,摸了摸,又把那一大堆的小玩意儿放回了原位。
  “跟着你老大多长时间了?”她漫不经心地问着,眼睛不时往货架上瞟着。
  “有三年了吧!”男人老实巴交地回答。在他的心目中,这个女人是老大最珍视的女人,所以,他自是不敢怠慢她了。
  “你称他老大,他也是混黑社会的?”这些人都怎么了,表面上衣冠楚楚,看着一副谦谦君子的样子,可是,为什么个个都要去混那种见不得光的黑社会?汤斯翰明明有那么多的钱财,也是黑社会的?真的让她有些难以理解了。
  “不是,我们不是黑社会的,汤总裁很有钱,所以,就雇了几十个保镖,这些保镖是专门训练出来保护他儿子的,他儿子很小,他又很爱他,他怕自己的仇家会出来对小少爷不利,平时,他给我们薪资,我们等于是在闲玩,三年来,小少爷几乎没出一次事故,平日里,特别是周末,他都让一帮兄弟隐退,躲在暗处,目的是保护他一家老小,这三年来,真正把我们派上用处就仅有这一次,他对大家很好,谁也困难都会找上他,他都会出面解决,天长日久,他就得到了大家的心,大家不约而同,心有灵犀就称呼他老大了。”
  “你说你们老大多厉害啊?我赶到的时候,好像看到他端着冲峰枪,那玩意儿也能搞到?”
  想起他那模样,要有多威武就有多威武,多好多的解放军还英姿飒爽呢!
  就像是革命时期,八路军冲着鬼子扫荡,与那同仇敌忾的气概差不多。
  模样也酷毙了。
  “那是,他平日里还教我们打拳术呢!你不知道他是特种兵出身?”
  男人十分惊讶,不是老大最在乎的女人吗?为什么她好像不太了解他似的?男人有些纳闷儿。
  “特种兵?”提到这三个字,静知有些惊悚,提到当兵的,她想到了江萧,曾经,江萧是e市最出名的检察官,在那座城市城,也是一个地位与威望极高警界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