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试炼游戏 第122节
作者:弄清风      更新:2024-10-07 04:27      字数:3944
  这越来越能证明他的猜想也许是对的,即这九十九个人都在西山路出现过,那么,那个穿雨靴的凶手也应该是这九十九人中的一个。
  想要找到他,可以用排除法。
  可这游戏的规则并非是找出凶手,游戏主播遇害也只是6月25日这一天内发生的其中一件事而已。
  问题又回到了最初的原点——还活着的标准是什么?
  既然是灵魂公墓,那判定的标准也许不是简单的肉体上的生与死。
  一场由爱生恨引发的悲剧,在大雨的推波助澜下,导致九十九个人在西山路路口滞留。这里面有杀人凶手,有外卖小哥,也有爱发朋友圈的普通女性。
  手机是窥探一切的媒介,是灵魂的新住所,是一切善与恶的新舞台。唐措在刚上学的时候,受那个严肃认真的班主任影响,觉得人与网络隔了一个屏幕,说出去的话需要经由手指输入,多了道工序,自然就会更严谨。
  后来他发现事实与之相反。
  你所做一切伪装,哪怕装得再好,永不可能有拆穿的一天,那也是你虚伪的证据。虚伪,即代表了你人格的一部分。
  那也是真实的你。
  区别只在于你把哪一面放在最前面。
  唐措并不很讨厌虚伪的人,甚至是自私、冷漠的人,这是个人的自由,是人基于内心的选择和判断。
  他讨厌的是失去灵魂的空壳。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他蓦地想起这句话,《灵魂公墓》这道题,考的是这个吗?可这个的标准未免太过模糊,永夜城的系统介绍副本时虽然总是说一半留一半,可关于通关的标准都是很清楚的。
  唐措觉出点不对劲来,亦或是说从他发现自己是单独一个关卡时就已经觉得不对劲了。他不由举目四望,又抬头看了看暗沉的天。
  是谁,在注视他吗?
  肖童见到他的举动,会心一笑,后仰靠在椅子里,屈指敲打着椅子扶手,道:“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他了。”
  乌鸦先生虽未现身,幸灾乐祸的声音却从空中传来,“我要告诉79081,你想撬他墙角,他会来找你拼命的!”
  “我们不是一伙的吗?”
  “才不是!伟大的乌鸦先生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天上地下独一个,才不跟你是一伙的,才不是!”
  肖童的目光随即落在靳丞身上,他还在打。
  求学是条很漫长的路,各种各样的问题轮番上演,等到了高考,更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不过选了上海有个好处,重男轻女这个现象在这样的发达地区会好很多。
  这中间他们又遇到了很多分岔路,你可以选择辍学,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还有恋爱选项。而且走过越多的岔路口后,碰到的怪物越多,甚至站在路口就能看到等在前面的拦路虎。
  既然要选,那当然选最好的。二十八位玩家开启学霸模式,一路打到研究生,想要继续往前走,玩家提出异议。
  “念到博士就不好找对象了,刚才我们已经看到过结婚选项了,现在还不选,后面想选的时候一定很难。”
  “谁说一定要结婚了?你要结你去结啊。”
  “就算不结婚,念到博士干嘛?搞研究吗?”
  “搞学术研究总比当个打工仔好吧?说不定熬过这关,后面的人生就比较顺了呢?不求大富大贵,我们可以为人类做贡献嘛。”
  这就太过虚伪了,令其余玩家纷纷侧目。
  冷缪对于他们的争论一贯兴致缺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继续深造这条路。因为他死前就是个博士,博士本士,再念一遍又如何。
  靳丞耸耸肩,笑着看向几位女士,做了个“请”的姿势。他可不管冷缪选什么,把选择权交到女士手里,尽显绅士风度。
  几位女士稍作犹豫,对靳丞点点头,跟上了冷缪。
  乌鸦先生出现在路牌上,毫不留情地拆靳丞的台,“你们不要被他骗了,这个人有对象!嘿,我要告诉27216,你背着他撩妹!渣渣!你必将接受惩罚!”
  今天的乌鸦先生,格外热衷于告状。
  众人微怔,脑子里还在想“27216”是谁,就见靳丞停下来,转头笑着看向乌鸦先生,说:“乌鸦先生既然这么热心,不如帮我搞个全区公告?宣布一下我谈恋爱的事情?”
  众人继续怔住,啥?你说啥?
  大佬你什么时候谈恋爱了?
  跟谁?
  “27217、27216……”有人喃喃念叨着这个编号,蓦地灵光乍现,“这不就是黑名单上的黑马吗!唐措啊!”
  卧槽之声此起彼伏。
  靳丞从容自若,抬手比在唇边,“嘘。”
  所有人噤声,一时拿不准大佬到底是个什么章程,这到底是要公开啊还是不公开?靳丞便笑了笑,“我刚追到手,别声张,省得给我把人吓跑了。”
  冷缪翻了一个白眼。
  那厢,唐措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动出柜,接连三个坟墓因为电量告罄而炸开,吸收灵魂光团费了些时间。
  坟墓炸了,属于这些灵魂的线索便也没有了,好在唐措的记性很好,基本都还记得。
  他把可能存在的窥视者暂时放到一边,很快又找到了一个关键线索——某个手机显示的监控画面。
  监控摄像头是可以连接手机的,这个手机的主人就在楼道里安装了摄像头。监控画面里,一个女生拎着超市塑料袋从电梯里走出,走到走廊左侧的一扇房门前,按下密码开门。
  正是那个被杀的游戏主播。
  唐措又按返回键,发现监控摄像头不止这一个,且分别装在不同装修风格的楼里,角度也都很刁钻。
  这不像是物业装的,是有人在暗中窥视这些年轻的独居女性。
  装摄像头的是凶手吗?
  如果是,那他的职业一定很特殊,可以让他自由穿梭在这些小区装摄像头而不被人怀疑。他肯定配备着工具箱,明面上的身份是水电工或锁匠之类的。
  唐措便又从这些监控出发,寻找这个繁杂的关系网里下一个连接的对象。他又将所有的监控视频开倍速看了一遍,从4倍加到8倍再加到32倍,蓦地,他暗下暂停键。
  是那个喜欢发朋友圈自拍的泡泡琦。
  泡泡琦,单身,现在看来还是独居。没什么防范意识,发朋友圈从不关定位。
  她肯定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大难临头。
  紧接着,唐措又找到了关于西山路杀人事件的第二段视频。先前泡泡琦的朋友圈透露,这起事件的起因是情侣闹分手,男生把女生给捅了。
  唐措推测就是之前那对在聊天记录里说分手的情侣,男生劈腿,女生要分手,男生不答应,遂由爱生恨。
  唐措找到了那个男生的墓碑,发现他留在手机里的一段视频。视频是他从家里出发前拍的,说他要去挽留自己的女朋友,神情里透露着一股偏执和狂热。
  他也确实带了刀。
  但重点不在于此,而在他最后展示给镜头看的女朋友的照片——那是游戏主播的脸。
  唐措的心像是突然被人敲了一下,他霍然转身,望向属于游戏主播的那块手机墓碑。下雨天、模糊的视线、雨靴男、监控、失去理智妄图用暴力挽回恋情的男生……
  种种的线索在唐措脑海中串联,他生出一个可怕的推论——男生杀错了人。
  一位无辜的女性,被杀死在大雨天的路口,也许她只是恰好出现在那里等一个红灯。
  游戏主播逃过了前男友的刀,但没逃过这世界上最纯粹的来自于陌生人的恶意。
  下一个,是谁?
  大雨还在下。
  唐措的神色已然变得肃穆而凝重,他微微眯起眼,扫过剩余的九十一块墓碑,耳边忽然又想起警笛声。
  坐在路过公交车的群众,拍下了警车从西山路路口开过的画面。
  唐措抬手撑在墓碑上,利落翻越,追着那警笛声而去。有人报警了,报警的那块手机墓碑上显示的拨打时间是一点十五分,正好是游戏主播遇害后的第十二分钟,时间对得上。
  应该是观看直播的观众报的警。
  可凶手此刻就在西山路路口!
  警车被红绿灯拦下,视频里,那个穿雨靴戴帽子的男人抬头看了警车一眼,又很快低头,推着车混入人群。
  两者相距不过十几米。
  视频很短,视频的最后,拍视频的人漫不经心地吐槽了一句今天是什么日子,这里刚出了事故,警车又开往了别处。
  背景里还有其他乘客的议论声,有位母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儿,以后出门一定得当心。
  唐措越看,真相越清晰,他的眉头就蹙得越深。
  无论这个关于西山路的故事有多惨、多令人心痛,他终归还是要通关的。可通关的标准如此模糊,他又该怎么判定?
  还是说,是他想差了,判定生死的标准另有其他?
  第104章 人间(七)
  心存疑惑的唐措,只能选择继续追查。或许在以西山路的事故为中心节点的这个故事里,还有另外的牺牲者。
  是等待被害的泡泡琦,还是又一个无辜群众,亦或是凶手被绳之以法?
  可随着一个又一个墓碑因为电量不足而炸开,吸取灵魂光团拖慢了他的速度。好在这些灵魂光团里包含了主人的一些记忆片段和情绪,他也能从中找到些线索。
  譬如他发现了西山路的第三个牺牲者,那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条狗。
  狗主人的灵魂光团里充斥着他对狗的眷念以及失去它的悲痛之情,把唐措的精神海搅得天翻地覆,差点刮起了海上风暴。
  唐措好不容易将他压制下去,仔细感知,搞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狗主人养了一条土狗,虽然是土狗,那也是打过疫苗办过身份证而且串了狼狗血脉的土狗。狗的鼻子很灵敏,当狗主人牵着他路过西山路,被这里的围观人群吸引,也想来凑个热闹的时候,它突然对着杀人凶手的方向狂吠。
  大雨之中,一条仅有膝盖那么高的黑背黄毛小土狗对着马路对面拼命地叫,任凭主人怎么安抚、怎么拉住绳子也不顶用。
  周围人大惊,纷纷让狗主人管好自己的狗,连警察都看了过来。狗主人连忙跟大家解释自己的狗平日里都很乖,一时没牵好狗绳,那狗就蹿了出去。
  雨靴男在听到狗叫时就已经预感到不妙,双手紧紧地抓着推车扶手。此时人群终于稍稍疏散,他立刻推着推车转身离开。
  可狗已经冲过来了。
  雨靴男可不敢让它撞倒推车上的泡沫箱子,也怕他咬住自己,情急之下一脚踹在狗身上,狠狠将之踹出。
  “嗷呜!”狗被踹到了路中央,红灯闪烁变成绿灯,一辆车子刚起步便急刹车,下雨天路又滑,直接造成后面的车子追尾。
  一扇扇车窗被打开,接连有司机探出头来,嘈杂的咒骂声被大雨打碎在潮湿的空气里。汽笛声四起,人心,愈发浮躁。
  刚刚疏通的西山路,彻底堵住了。
  “那边怎么回事?!都不要冲动!”负责西山路事故的警察连忙往这边赶。他们快,狗主人更快,不顾危险冲到路中央去救自己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