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作者:
江南红豆 更新:2023-03-10 06:53 字数:4773
“男性朋友?认识多久了?”
“做什么工作的?家里都有些什么人?”
“改天让他来家里吃饭,先让我们看看过不过关再说。”
……
初语一个头两个大,整个人都不好了,“妈,你们瞎说什么呢,真的只是普通朋友。”
见她说的笃定,姑嫂俩又道——
“普通朋友也可以慢慢发展的嘛!”
“如果合适可以先处处看嘛!”
“又不是让你直接结婚,先谈个恋爱培养培养感情嘛!”
……
初语目瞪口呆,所以,她们究竟是想让她找男朋友还是不想?大人的心思好难猜!
一顿饭吃的热热闹闹,等吃完饭送走舅舅一家,已经晚上九点多了。若不是想着于连之刚下飞机太累了,大人们还准备通宵唱歌搓麻呢!
初语喝了点酒,有些微醉,洗漱后就直接睡觉了,所以就没有看到简亦承给她发的短信。
简亦承今天看见于连之的第一眼,就认出了他是谁。
简亦承暗恋初语的事,是从初中就开始的,只不过那时候他们都在好好学习,所以他也就没挑明。
高考之后,他估分跟初语差不多,所以想也没想的把初语的志愿照抄了一遍。为的就是大学能继续跟她一个学校。
然而家里知道他的志愿后,都不赞成,他爸更是强烈反对。因为他们一直以为他会继承祖业,去当个警察或者是相关行业,没想到他选择了当兽医。
没错,不是医生,而是兽医。他之前从来没透露过有这个想法,也没看出来他对动物有什么喜爱,冷不丁的报了这个专业,家里人都以为他这是叛逆期还没过,故意跟家里唱反调呢,于是揍了一顿,逼着他改了志愿,然后扔到小叔部队里改造了一个暑假。
他家里人不是警察就是军人,作风都挺强硬,遇事都是拳头解决,所以就这么暴力解决了他的“叛逆”。
说起来,简亦承在初中确实叛逆过一阵,因为他妈去世后,他爸娶了后妈,所以他那时候挺想不开,做了不少中二病的傻事。比如跟着不良少年瞎混之类的,特别幼稚的想要吸引大人的目光。不过也就叛逆了那么一段时间,很快就改邪归正了。
因为他爸察觉了他的抗拒,在调到江城工作后,特意把他也带出来了,这也是他为什么会在江城读高中的原因。父子俩单独相处了一段时间后,他也就慢慢解开心结了。最重要的是他那时候遇见了初语,并且偷偷喜欢上了她。但她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所以为了能与她般配,他就开始好好学习,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与过去断了个干净。
他本来底子就好,稍一努力就赶了上来,于是后面就有了一中男神的称号。
一个是校草男神,一个是校花女神,俩人还都是学霸,很多人都说他们十分般配,简亦承那时候心底是十分高兴的。只是因为高中学业紧张,他怕影响初语学习,所以就没有挑明,把这份喜欢悄悄埋在心底。
他想跟她读同一所大学,想暑假就跟她表白……只是这一切,都被家里当做他没有结束的叛逆期给扼杀了。
简亦承后来也想通了,他按照初语的志愿来来填,确实是对自己的人生不负责任。他不喜欢兽医这个专业,因为初语喜欢他才填的。他真正喜欢、而且有天赋的还是刑侦专业。就算不在一个学校也不能影响他对初语的感情,所以他也就顺从家里去了警校。
然后在大一军训结束后的第一个周末,他迫不及待的跑去初语的学校,他要完成暑假没能完成的告白。
表白这种事,电话里不够严肃,必须要当面说才行。
然而,当他兴冲冲的跑到初语的学校,找到她时,却看到她跟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在一起。她亲昵的挽着男生的胳膊,笑的十分开心。男生说了什么,惹的她大笑着扑进他怀里……
他当时就懵了,心里有个声音告诉他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却直到,他看见男生捧着她的脸,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
简亦承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去的,只知道那天下着雨,冰冷刺骨,他淋的像落鸡汤,脸上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泪水。
从那以后,这段无疾而终的初恋,就被他深深埋在心底。大学四年,他埋头苦读,两耳不闻窗外事,成绩优异到别人只能望其项背。
他以为他可以放下,然而事实告诉他,根本不可能。不知道在哪听谁说了一句她还单身后,立刻磨着家里把他安排到江城工作。
他觉得,如果不努力一次就放弃,他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只是,见了面之后,来之前打好的气瞬间泄了一半。越在乎,越忐忑。越害怕失去,越不敢表白。他怕自己挑明之后而初语却不喜欢他,那就连朋友也做不得了。有许多时刻,他竟然觉得就这么做个朋友也挺好,至少不会失去她。
一直到今天,他又看到了那个跟初语十分亲密的男生……原来,人家只是表哥。
简亦承当时心中的懊恼,能把自己淹死!
他觉得自己蠢透了,竟然没有问清楚就误会了她,甚至直接放弃了,真的,太蠢了!
从送了初语他们回来,他就一直坐卧不安,手机拿起又放下,编辑了之后又删除,最终只发了一句话,“我们明天见个面好吗?”
不管是歉意也好,表白也好,必须当面说。
然而他等了一夜,也没有等到对方的回复。抱着手机,眼巴巴的等了一夜。
初语早上九点多才起床,一起床就看到简亦承的短信。她觉得简亦承这条信息有些奇怪,以往都是干净利落的有话直说,这次却仿佛带着几分小心翼翼似的。
不过她也没多想,直接回道,“好啊,那晚上一起吃饭吧。”
收到回复的简亦承,立刻松了一口气,仿佛卸掉了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然而片刻之后,他又开始紧张起来,晚上见面该怎么说才好?直接表白?还是先解释以前的事?
初语在家里吃了午饭才出门的,先是去了店里一趟,因为昨天去救助站,所以就没带上大喵它们。后面也一直没机会过来接它们,所以就往店里打了个电话,说了一声。
嗯,她家这三只都会接电话。
她来的时候,大喵不在,阿布说它出去玩了,初语也就没有多问。大喵已经浪习惯了,要是能安安静静地待着那才叫奇怪呢。
店里也没什么事,开了这么久,客人依然是少的可怜。所以初语就闲着刷微博,等着晚上跟简亦承一起吃饭。
这时候,她还不知道简亦承晚上是要跟她表白的。因为两人经常一起吃饭,所以她也没觉得今天这顿饭有什么特别的,只以为跟往常一样,也就没有像简亦承那样忐忑不安。
第41章 过年3
初语听到敲门声, 还以为是简亦承提前过来了,抬头一看, 原来是外卖小哥邵保全。
他今日没穿工作服, 显然是不上班的。初语忙招呼他进来, “快进来坐, ”又给他倒了一杯热水,“今天没上班啊?”
邵保全端着水杯坐在沙发上,有些拘谨,笑容十分腼腆,“没上班,不是,其实我已经辞职了。”
“诶,怎么了?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初语关心道。
“不是不是, ”邵保全连忙摇头,“没什么麻烦, 是因为我要回去了, 回老家念书。”
邵保全说, 他是因为家庭困难, 所以才中途辍学,出来打工。他是在高二暑假出来的, 来江城送外卖半年多,攒了一万多块钱, 足够他一年的学费和生活费了, 所以才准备回去继续念书。
“这是好事啊, 我原先就说你这么小,还是应该好好念书,出来打工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虽说耽误了一阵子,不过也不算晚,初语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
邵保全也笑了笑,露出一口白牙,“我白天送外卖,晚上回去自学功课,也没有落下多少,等明年我考上大学,还会来这里赚学费的。我今天来就是跟姐你告别,谢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能认识你我真的很高兴。”
初语笑了笑,“没有,我也没帮你什么,都是你自己的努力。哦对了,你记一下我的手机号,有事就给我打电话。如果生活上有什么困难,也可以找我,你还是学生,专心念书就好了,缺钱的话姐姐先借给你,等你工作了再还也不迟。不要让这些外在因素耽误了你的学习。”
初语知道这孩子自尊自强,从他自己出来打工赚学费就可以看出来。所以她没有说资助,而是说先借给他。
邵保全腼腆的笑着,点头应下,“好,有事我一定给姐你打电话。”
送走邵保全之后,初语不由感叹,“这孩子真不错。”吃苦耐劳,勤快好学,又自尊自强。努力的人,一般运气都不会太差,希望他有一个光明美好的明天。
六点钟的时候,简亦承准时到了初语店门口。他下了车,在车门口犹豫了一下,初语就已经看到他了,冲他喊了一句,“等我一分钟,我锁了门就出来。”
错失良机让简亦承有些懊恼,抿着唇思考自己接下来该怎么办。
初语上了车,顿时闻到一股清新的香味,“好香啊,你换了车内清新剂?”
简亦承从来不用香氛之类的东西,所以初语只能想到他车里用了清新剂之类的。
简亦承还没回答,后车座上的大喵就献宝了,“言言,言言,他后备箱有好大一捧玫瑰花,他今天是不是要跟你表白了!”
“喵就说他暗恋你,你们还不信!”
“汪也觉得他喜欢言言。”二郎神也道。
“他喜欢有什么用,也要言言喜欢他才行啊!”这是阿布的声音。
“言言要是不喜欢他,能天天跟他见面?你看言言什么时候对别的男人这么热情过?”
……
初语一滞,眼神微闪,不是吧?万年木头疙瘩开窍了?那她一会儿是答应呢还是欲擒故纵再答应呢?
咳咳,想多了,初语脸色微红,忙转移话题,“今天去哪吃?”
“你想吃什么?”简亦承在这方面从来都是依着她的口味来。
初语平常都是选择中餐厅,今天却下意识的脱口而出,“去吃牛排吧?”西餐厅氛围好。
捂脸,她这都是在想什么啊!
简亦承眼睛一亮,他也觉得西餐厅的氛围适合情侣。
于是两人就去了附近的西餐厅。
这家餐厅的装潢很不错,是初语喜欢的极简主义风格。她心里觉得高兴,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也更加期待了。
他们到的早,人也不多,初语选择了一个僻静的角落。背后是墙,右边是落地窗,前面是一颗茂盛的绿植,将这里屏蔽成了一个天然的封闭场所。
嗯,很适合表白了。
初语这样想着,又觉得自己太不矜持,可是想到后备箱里的玫瑰花,她又忍不住想入非非。简亦承现在除了她,也没有其他女性朋友,这花不是送给她,还能是谁?不过简亦承表现的又太淡定,让她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又想多了?
简亦承努力保持脸上的淡定,心里却忐忑不安,终于要表白了,是死是活都看今晚了。可是初语要是不喜欢他怎么办?如果初语只拿他当朋友,而他却对她心怀不轨,她会不会生气?然后连朋友也做不成了……
各怀心思的两个人,神思不属的吃下了这顿难以下咽的饭。连两人点的餐拿错了都没发觉。
一直等到吃完饭,简亦承都没有表白,这让初语有些失望,唉!还以为这木头疙瘩开窍了呢!初语觉得简亦承再不行动,她的耐心就要耗尽了。然后……她霸王硬上弓得了。如果简亦承喜欢她,那他们刚好就在一起,如果不喜欢,也没关系,反正都睡过了……
咳咳咳,打住,打住,初语被自己的彪悍想法吓到了,脸红不已,她不想承认这么黄暴的人是她自己。
简亦承没发觉初语的异样,他走到车后方,深吸一口气,打开后备箱,从里面拿出一捧花。
红色的、娇艳欲滴的玫瑰,九十九朵,满满的一大捧。简亦承郑重的抱着它,看着初语,一板一眼道,“送给你。”
莫名的有些萌感。
真的如愿以偿了,初语心情十分复杂,她没伸手接,脸上淡淡的,似乎带着微笑,似乎什么也没有,“送我?为什么?”
简亦承的心一下子就悬起来了,打好腹稿的说辞一下子忘了个一干二净,沉默片刻,他才终于找到自己的声音,“我喜欢你。”
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如是说道。坚定无比的声音在夜风中岿然不动,无比清晰的传到初语的耳朵里。
最忐忑的那句话都已经说出口,简亦承便不再犹豫,他心中忐忑,神情却无比认真道,“我喜欢你,真的很喜欢很喜欢。”
从八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喜欢,一直到现在,这份喜欢越来越深,深到他没办法再保持沉默。
他想告诉她,他是什么时候喜欢她的,想说他暗恋的时候有多心酸甜蜜,想说他以为她别有所恋的那段时间他有多难熬……可是,他发觉他说不出来,而且他也不想用这些来让她感动。他希望她的回应是基于对他的喜欢,而不是因为对他八年暗恋的感激或者是同情之类的,他不想用道德绑架,只想要她真正的、遵从内心的回应。
初语等了半天,却发觉那边已经没了下文,惊讶道,“没了?就这些?”
简亦承一愣,“什么?”